广州公司能否以股份为代持为由拒绝分红?_今日观点

2023-03-06 14:15:20 来源: 法务网


(资料图片)

广州张静律师:不能,股份是不是代持,那是人家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的事,不跟公司相关,公司只要按照分配决议向登记股东分红就行了。如下面这个案件,法院就认为公司不能以股份代持为由拒绝向名义股东分配股份。

判决书节选:

本案中,世某公司的章程和工商登记信息显示,世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,何某和张某某为世某公司的股东,分别出资12.2850万元、31.2040万元,故本案符合分配利润的主体条件;各方对世某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无异议,根据该决议,本次待分配利润为1亿元,故本案具有合法有效的分配依据。世某公司主张,何某为案外人陈某代持股份,张某某为赵某代持股份,而何某和张某某则向法院出具书面声明,否认代持关系的存在。由于代持关系属于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,无论股份代持关系是否存在,世某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分配利润,缺乏法律依据。

标签: 为由拒绝 名义股东 法律依据 股东会决议

相关热词搜索:为由拒绝 名义股东 法律依据 股东会决议

[责任编辑:]

最近更新